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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
- 发布时间:2024-01-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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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
【概要描述】
- 发布时间:2024-01-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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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处置,欢迎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
(二)处置内容:山东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业务大楼屋面空调室外主机及屋面空调室外管线等非房屋及构筑物类固定资产(详见资产处置清单)。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招标,线下报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废旧物资(含废旧电子产品等)回收资质处理资格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需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非法定代表人或非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7:00时截止(非工作时间除外)。
(二)报名地点: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10办公室(杭州市庙后王路125号),现场报名。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物质回收)资质,废旧物资(含废旧电子产品等)回收资质处理资格证书。(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价需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非法定代表人或非经营者本人参加竞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可以陪同前往。
(一)现场踏勘地点: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所在地(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1-95号(单号))。
(二)现场踏勘联系人:许和鑫 18269835423
六、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1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庙后王路125号2层205室。
(三)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2024年1月11日下午16:00,投标人应于当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工业集团招采平台( https://srm.zjmegroup.cn)。
(四)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当场开标唱标,随即宣布中标人。
七、竞价保证金缴纳
(一)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0。中标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投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如成交人弃标,竞价保证金不退。
(二)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备注栏注明“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竞价保证金”)。
户名: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市工行解放路支行
账号:1202020709914496971
(三)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八、投标须知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的,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带至投标地点现场查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得参与投标竞价。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将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带至竞价地点现场查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得参与投标竞价。
(二)成交人确定。屋面空调室外主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叁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368400),屋面空调室外管线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以最高价为成交价。若最高价出现相同报价,进行再次报价。如果排名第一的放弃成交,则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人,依次递补。中标成交结果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各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投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及递交。第一步,按照投标文件(附件1—附件4),将相关证件及投标报价表填写打印、加盖公章;第二步:将第一步准备的投标资料装入信封密封,在信封粘贴处,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司全称和联系人号码写在信封上。不按要求填写提交《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安全措施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五)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招标方签署买卖合同,中标单位须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款支付至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未交清中标款,中标人不得进场处理资产。逾期未支付或无效支付的视为弃标,按投标报价排名顺序往下顺延中标人。
(六)中标单位须在15日内(日历天数)将处置资产清出。逾期未清运,招标人将另行处理,中标款不予退回。中标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未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相应赔偿款。
九、未尽事宜,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蒋扬 电话:18268011619
监督机构: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金培芳电话:0571-8723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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